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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经济承包,签订责任合同,开创商业工作新局面的意见

通政发[1983]11号

各公社管委会,镇政府,县政府各委、办、科、局:

根据中共中央(82)1号文件和(83)1号文件的指示精神和市商业工作会议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为了迅速贯彻落实,在商业系统实行经济承包,并签订责任合同,开创商业工作的新局面。具体意见如下:

一、实行经济承包的范围:在商业、副食、食品、粮食、菜蔬、服务、供销系统的国营企业和集体企业实行。

二、目的和要求:通过实行经济承包和签订责任合同必须达到以下目的:

1.企业和职工的积极性得到充分发挥,更好的完成国家计划和上级部署的工作任务。

2.企业的自主权扩大了,经营管理要有实际改进,经济效益有显著的提高。

3.平均主义的“铁饭碗”和“大锅饭”必须突破,确实做到按劳取酬。

4.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有较大的改进,更加方便群众。

5.店风店貌和劳动纪律有明显的变化,进一步搞好精神文明建设。

6.认真执行政策,在本业务范围内积极开展业务,把工作做好。

三、承包的具体做法:

1.掌握的原则:

(1)上缴国家的利润和税金必须增加。

(2)各项积累必须按规定提取。

(3)成本和费用必须降低。

(4)资金使用必须更加合理,周转要加快。

(5)服务项目、经营品种不能减少,不能损害消费者的利益。

(6)水涨船高,奖勤罚懒,必须保证贡献多的能多得。

2.承包的基数:

(1)以1982年的实际利润数做基数,适当加递增比例,作为承包数。

(2)以(1980—1982年)三年的平均利润数作基数,从实际出发,考虑变化因素,适当增减,作为承包数。

具体到一个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指标不能过高,也不能过低,要做到经过努力有产可超,有利可得,使大劲,贡献大的可多得。经营性的亏损企业,承包时必须扭亏增盈。盈利企业,要多做贡献。

3.承包的对象:

(1)个人承包。经批准可以离店自营,上缴一定积累,也可在店承包一定的经营业务。离店经营者,留职停薪,一般一年一签订合同。

(2)班组承包。

(3)企业承包。

4.承包的形式:

(1)承包利润基数。完成后按规定比例留成。超额基数部分,一般按5:5分成。

(2)利润增长包干。超过增长部分,全部留给企业。

(3)企业对职工个人或小组实行大包干。按规定完成上缴利润后,其余归己。

(4)减亏分成。非经营性亏损企业(即政策亏损),核定亏损额,超亏不补,少亏留用。

(5)国营饮食、服务业,实行二八比例税。国家征20%,企业留80%,另征流动资金及固定资产两项占用费。

5.分配办法。

(1)实行浮动工资。按工资总额20%浮动,按人头平均提取。承包基数确定后,完不成承包基数的,除按比例减发奖金外,不足部分要扣全员基本工资,最多不超过20%。个人分配,坚决实行多劳多得不封顶,少劳少得,有奖有罚。

(2)实行定额计件,超受奖、亏受罚。

(3)实行指标分解,考核到人,核算定分,死分活值,以分值计酬。

(4)实行职务津贴。一是订职务工分,按经营好坏规定津贴比例;二是实行按岗位定额津贴。但无论那种办法,在较大企业的主要领导人(如经理)全年也不得超过100元,其它要递减逐级而定。

(5)取消现行奖励制度。

6.承包企业和承包者的权利。

(1)有权按合同的规定自主经营;

(2)有权要求上级机关和监证部门保护合法权利;

(3)在保证提高经济效益的前提下,改革不合理的经营管理制度。

(4)独立核算的企业,除名以下的处分,经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企业有处理权。

(5)承包企业有向上级领导机关建议调动干部和职工的权利。但也必须服从上级对干部和职工的统筹安排和调动。

(6)独立核算的企业有权使用国家规定的每年1%的升级面,升级后表现不好或调出有权收回晋升级别。

四、干部和职工方面的问题。

通过实行经济承包,必须把领导班子建设好,做到由“明白人”管企业,由“能人”办商店,使企业欣欣向荣,蒸蒸日上。为此,一是充分发挥现有领导班子的领导作用;二是实行民主选举领导班子;三是可以招标,聘请“能人”作领导;四是欢迎“能人”毛遂自荐当带头人。

通过实行经济承包,必然要出现定员经营的新局面,多余的负责人和职工原则上在原单位妥善安排,做到各得其所,按实际贡献计酬。可以采取以下做法:

(1)上级抽调骨干组织培训(培训后回原单位的,一切开支由原单位负责,不回原单位的由培训单位负责)。

(2)到退休年龄而企业又不需要的,办理退休。

(3)组织新的业务项目或开设新网点。

(4)组织劳务或承包单项任务。

(5)实行单人承包任务。

(6)经批准离店经营。

总之,都要安排好,充分发挥每个人的特长和潜力。为国家多做贡献。

五、加强领导,有步骤的进行。

要在学习提高的基础上,认真算清帐,核定好指标,再放手发动群众,广泛展开民主讨论,真正做到职工当家作主,接受承包任务。同时,要条块结合,上下结合,主动向市主管局请示汇报工作,经济承包也要取得同意,得到支持。按照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签订的责任合同,要严肃认真,双方同意后签字、盖章,工商行政部门监证,具有法律效能。遇有变化影响承包,必须双方协商解决。做好这项工作的关键是加强领导,各业务局和公司要作为1983年开头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重要的议事日程之一,要组成由领导、业务部门、财务部门、劳资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小组,一个企业一个企业的抓,一个企业一个企业的承包,一个企业一个企业的签订责任合同,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全县要争取在第一季度基本完成这项工作。牵住实行经济承包,订立责任合同这个“牛鼻子”作为突破口,就能开创我县商业工作的新局面。

鉴于各单位各部门的情况不同,不能强求一致,要从实际出发,制定具体方案,迅速行动,抓紧落实,并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和提高。

以上意见,在执行中,如上级有新的指示精神,按上级规定执行。

一九八三年一月二十六日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

1983/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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