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2011-8-10 9:51:28
为更好的开展读者服务,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图书馆电子阅览室于2011年6月27日开始实行免费开放,即日起凡年满13周岁并持有“北京市公共图书馆联合借书卡”的读者登记后即可进入本室指定座位阅览。
电子阅览室阅览须知(暂行)
一、服务项目:数据库检索、上网、打印等
二、开放时间:周一、周二,上午8:00—12:00
周三、周四,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周五,下午2:00—6:00
三、注意事项
1. 凡年满13周岁并持有“北京市公共图书馆联合借书卡”的读者登记后即可进入本室指定座位阅览。
2. 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遵守有关电子资源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
3. 上机免费,上机2小时后,如需要继续上机的读者,请到前台排队依次办理上机手续。
4. 请对号入座,如机器或网络出现故障,请与工作人员联系,协调解决。读者下机前,请将运行的各个窗口、文件关闭,保护好私人信息。若操作失败,务必要求前台工作人员协助处理。
5. 严禁通过互联网传播违法或不良信息;严禁浏览含违法或不良信息的网页;严禁玩任何形式的电脑游戏。
6. 严禁私自修改或删除计算机系统文件请勿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
7. 严禁携带笔记本电脑入内。限制使用自带的移动存储设备。如有合理需求,请主动交与工作人员进行杀毒后在指定机位下载。
8. 请爱护室内藏品和设备,请勿将本室藏品、配件私自携出室外;损坏或丢失要照原品原价赔偿,或以完全相同的物品抵赔。
9. 请自觉保持文明举止,保持室内安静,爱护室内公共卫生。
10. 如发现违规行为,工作人员将停止该读者的阅览权利;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有关部门处理,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由违规者自负。
电子阅览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