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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办发〔2020〕6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通州区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通政办发(2020)6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2020年通州区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0年通州区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

为持续改善通州区交通运行状况,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根据《2020年北京市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5年)》和《北京城市副中心控制性详细规划(街区层面)(2016-2035年)》,坚持“慢行优先、公交优先、绿色优先”三大理念,以“优供、控需、强治”为工作思路,构建立体化、现代化、符合城市副中心标准的综合交通系统,为城市副中心建设提供有力的交通保障,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出行的获得感和安全感。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优化交通供给,不断提升城市交通服务能力

1.推动6号线通运门站,通州北关站C口,亦庄火车站B、C口开通,做好征地、拆迁等工作。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相关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做好京唐城际和地铁22号线(平谷线)征地、拆迁相关工作;配合市级部门,做好地铁17号线和地铁6号线二期车辆段施工相关工作。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市规自委通州分局、区园林绿化局、相关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落实副中心公交线网优化方案,针对重点区域,启动一批公交线路优化调整;配合市交通委,开通广渠路BRT快速公交线路。

主责单位:区交通局

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园林绿化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配合市规自委,加快推进公交场站设施规划编制,并与我区相关规划衔接。

主责单位:市规自委通州分局

配合单位:区交通局、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5.完成通胡南路南公交场站用地腾退移交,推动张梁路南公交场站加快完成腾退。

主责单位:区交通局

配合单位:潞城镇、张家湾镇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6.结合《北京城市副中心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实施方案(2019-2021)》,启动实施40公里慢行系统建设,围绕老城区、行政办公区等重点区域,分步实施,做好示范,保障步行、自行车路权。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规自委通州分局、通州交通支队、区园林绿化局、相关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7.推进通惠河治理二期工程建设,研究在通惠河沿线建设自行车专用路。

主责单位: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市规自委通州分局、区园林绿化局、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8.推进巡河路、园林绿道与城市慢行系统互联互通,完成2条开放道路。

主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

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委、相关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9.进一步优化隔离护栏规范清理工作,拆管结合,严控增量,提升城市街道景观水平。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通州交通支队、通州公路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0.做好九棵树西路建设、环球主题公园京哈高速立交、东六环入地改造等市级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相关前期工作;配合市交通委,实现广渠路东延工程、环球主题公园京哈高速立交桥工程竣工。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配合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区文化旅游区管委会、梨园镇、台湖镇、张家湾镇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1.配合市交通委,加快东夏园交通枢纽施工进度(完成总工程量10%)。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2.做好通马路枢纽、环球影城北枢纽征地、拆迁等相关前期工作。

主责单位:区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台湖镇、梨园镇

配合单位:市规自委通州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园林绿化局

完成时限:6月底前

13.建成通车次干路、支路3条。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文化旅游区管委会

配合单位:市规自委通州分局、区园林绿化局、相关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4.加快推进通惠北路北延、潞苑西路、潞苑五街、京洲西路、半壁店路、怡乐北街、潞苑四街、朝晖南路前期工作,推动云景西路南延建设工作,实现潞通新路二期、水仙东路二期主体完工。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规自委通州分局、区园林绿化局、相关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15.实现宋梁路北延、九德路二期主体完工。

主责单位:通州公路分局

配合单位: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6.推进日新路征地、拆迁等相关前期工作,加快实施道路工程。

主责单位:通州公路分局、区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台湖镇

配合单位:区园林绿化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7.实施马大路提级改造项目。

主责单位:通州公路分局、马驹桥镇

配合单位:市规自委通州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18.建立代征道路用地移交台账并组织实施,完成2020年度工作任务。

主责单位:市规自委通州分局

配合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相关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二)调控出行需求,强化交通承载约束能力

19.落实停车设施专项规划,推进运河西大街停车场、梨园南街停车场等项目建设。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规自委通州分局、区园林绿化局、相关乡镇政府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0.推进到期报废巡游出租汽车(个体车和保障车除外)“油改电”和公交车辆电动化工作。

主责单位: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1.启动副中心交通综合治理监测与评价工作。

主责单位:区交通局

配合单位:区城市管理委、通州交通支队、通州公路分局、相关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2.严格落实外埠载客汽车管控和国三柴油货车全市域禁行政策,持续加大对租售小客车指标、轻微型货车非法改装和闯禁行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主责单位:通州公安分局、通州交通支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强化综合治理,营造精治、共治、法治良好氛围

23.完成20处疏堵工程(含5项市级疏堵工程:朝阳北路与物资学院路路口、朝阳北路与物资学院东路路口、乔庄北街与玉桥东路路口、梨园路与梨园南街路口、群芳中一街与云景东路路口)。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区园林绿化局、相关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4.实施22处交通秩序乱点整治。

主责单位:通州交通支队

配合单位:相关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5.在旅游旺季对部分客流密集景区实施限流措施;加强对景区周边交通环境整治。

主责单位:区文化旅游局、通州交通支队

配合单位:相关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6.强化校园周边交通综合治理。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制度,完善校园周边交通设施,规范设置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和科技监控设备;优化学校周边交通组织形式和公交站点设置,完善校园周边道路公共设施;加强学校门前管理,落实学校周边早晚高峰勤务和“护学岗”机制,加大对学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执法处罚力度;开展联合执法,排查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学校周边无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生产经营活动;实施中山街小学、教师研修中心实验学校、通州四中、史家小学通州分校4所学校周边拥堵治理。

主责单位:区教委、通州交通支队、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区城管执法局

配合单位:区新城中心区建管委、相关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9月底前

27.配合市交管局,推进各类道路监控设施数据资源共享,提升交通非现场执法能力。将“雪亮工程”中道路摄像头和停车电子收费摄像头采集的数据接入交管局作为执法依据。

主责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通州公安分局、通州交通支队、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8.梳理整治建设完成尚未投入使用的“烂尾”停车设施。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相关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29.开展公共建筑停车设施有偿错时共享,完成8处试点。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北苑街道办事处、新华街道办事处、中仓街道办事处、玉桥街道办事处

配合单位:市规自委通州分局、区园林绿化局、区财政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人防办、区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0.继续深入推进道路停车改革,集中整改“有位失管”问题。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通州交通支队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1.落实以视频设备管理为主的停车收费技术路线,加快替代手持POS机管理。加强对使用POS机管理路段的停车企业和管理员的监督考核,减少人为因素干扰,降低错误订单数量,严厉打击议价、现场收费等行为。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2.落实《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合理调控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总量,推进监管与服务平台应用,实施动态监测,规划运行秩序。加快电子围栏建设,严格人流密集区的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管理。落实企业运营考核评定制度。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通州交通支队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3.研究细化工作评价体系,将交通管理责任下沉到各街道。

主责单位:区交通局

配合单位:相关单位、各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4.以静态交通秩序整治为重点,加强重点时段和严重违法停车行为的执法,兼顾动态交通秩序整治,严格查处占用公交专用道、应急车道、闯红灯、闯禁行、违反限行规定等违法行为(重点时段是上午7:00-9:00、下午17:00-19:00、夜晚22:00以后)。

主责单位:通州交通支队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5.建立健全交通综合执法机制,加大交通领域联合执法力度,对黑车、货车等违法行为实行并肩治乱。

主责单位:通州公安分局、区交通局、通州交通支队、区城管执法局、通州公路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6.对京B牌照摩托车、快递车、外卖车、老年代步车的交通违法行为严格执法,净化道路交通秩序。

主责单位:通州交通支队

配合单位:各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7.清理机动车、非机动车、僵尸车占压盲道问题。

主责单位:通州交通支队、各街道、乡镇

配合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8.配合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建立停车、黑车、出租、共享单车等方面违法违规行为的信用监管机制。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交通局、通州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39.公路检查站实施24小时值守制度;实现辖区内路网平均超限率不超过2%,高速超限率不超过0.5%;加强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检测设备建设,实现马朱路等重点货运路段全天候检测。

主责单位:区交通局、通州公路分局

配合单位:通州公安分局、通州交通支队

完成时限:12月底前

40.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工作,利用市区媒体,加强对不文明交通行为曝光力度,宣传交通政策,培育交通文明。

主责单位:通州交通支队

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交通综合治理工作,把此项任务纳入本单位重点工作,对照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二)狠抓任务落实,强化监督考核

各单位要加强沟通,密切协作,将交通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到部门、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区交通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工作调度与考核。

(三)凝聚各方力量,形成治理合力

各单位要加强市区两级联动,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力量,凝聚各方智慧,共同推进交通综合治理任务落实,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解读:(通政办发〔2020〕6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通州区交通综合治理行动计划的通知

附件下载:通政办发〔2020〕6号.doc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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