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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政办发〔2020〕7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通政办发(2020)7号

各街道办事处,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属机构:

为全力做好2020年全区污染防治工作,推动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改善,经区政府同意,现将《通州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通州区打好碧水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通州区打好净土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通州区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北京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空气质量目标

(一)2020年力争实现通州区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三年滑动平均浓度持续下降,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改善幅度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二)2020年,各街道、乡镇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控制指标为:北苑街道办事处、中仓街道办事处、玉桥街道办事处、新华街道办事处、潞源街道办事处、通运街道办事处、梨园镇、永顺镇、台湖镇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不高于通州区年均值;潞城镇、宋庄镇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不高于通州区年均值1微克/立方米;马驹桥镇、张家湾镇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不高于通州区年均值3微克/立方米;漷县镇、于家务乡、西集镇、永乐店镇细颗粒物年均浓度不高于通州区年均值5微克/立方米。

二、不断优化完善责任明晰的“大环保”工作格局

(一)严格落实环保职责

坚决贯彻《北京市通州区委关于印发通州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京通发〔2016〕26号),坚定不移执行“管发展、管生产、管行业必须管环保”原则,不断完善大气环境治理工作职责。对大气污染防治任务落实不力且空气质量改善不明显、环境问题突出的相关部门和个人,坚决追究责任。

主责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生态环境督查办

(二)不断优化完善四个专项指挥部分头负责机制

区生态环境局牵头“散乱污”企业整治专项指挥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工地扬尘治理专项指挥部、通州交通支队牵头机动车管理专项指挥部、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委分别牵头“煤改电”、“煤改气”长效机制专项指挥部,统筹开展所属领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通州交通支队、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委

   (三)切实落实街道、乡镇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街道、乡镇综合指挥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小巷管家”、网格员作用,切实解决大气污染防治最后一公里问题。

主责单位:各街道、乡镇

(四)强化绩效考核

科学修订大气环境治理工作绩效考核工作,对大气整治工作进行全过程管理,及时反馈职责单位工作情况。继续统筹市、区两级大气环境监测网络,科学调整考核办法。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三、工作任务

(一)打造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示范区

1.调整大气治理精细化区域和防控标准。修订相关工作标准,提升工地扬尘管理、道路清扫、裸地整治、生活源监管等工作,努力打造精细化管理示范区。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相关行业管理部门和相关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强化清扫保洁。依据《通州区大气污染防治精细化管理标准和管理要求》,严控区内道路路面尘土残存量全面控制在每平方米8克以内。按照市级要求,城市副中心其他各类道路(含背街小巷)严格落实清扫保洁一级标准,道路尘土残存量不高于10克/平方米。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组织相关街道、乡镇探索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解决无物业小区清扫保洁问题和组织城市副中心重点区域内各相关街、镇对居民楼、商业楼屋顶每季度清扫至少一次,沙尘天气过后立即进行一次清扫。按照相关规范全面提升严控区清扫保洁标准,区园林绿化局要加大对严控区内路边绿化带内树木和草坪冲洗工作;区城市管理委要按照相关要求下大力气对重点区域道路加大清扫和洒水降尘力度,对该区域树木草坪加大冲洗频次。

牵头领导:王岩石、阳波、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园林绿化局、相关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3.依托科技创新,加快城市“大脑建设”,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移动互联网等技术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的应用,完善问题发现-反馈-整改的全链条监管机制,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利用雪亮工程视频监控、各类环境信息化监控系统全时点筛查重点道路及城中心区在施工地、餐饮业等重点污染源,对已确定的环境污染行为,及时转办属地。

牵头领导:阳波、苏国斌、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城市管理委、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通州公安分局、区城管执法局、相关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二)推进移动源低排放化

4.按照全市统一部署,采取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大力推进车辆电动化、加快淘汰老旧车、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等措施,为全市交通领域污染物排放量力争比2017年减少30%做出贡献。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交通局

协办单位: 区生态环境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科委、通州交通支队、通州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年底前

5.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完善车用柴油统计、监控和总量削减指标体系,力争车用柴油使用总量持续下降。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区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 区交通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统计局、区邮政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6.严格执行国三排放标准柴油载货汽车全区域限行政策,加快淘汰国三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

牵头领导:朱益军、倪德才

主责单位:通州交通支队、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委

协办单位: 区财政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7.新增和更新的公交、出租、环卫(应急和专项作业车除外)、邮政、通勤、轻型物流配送(4.5吨以下)等车辆基本采用电动车。年底前,邮政、城市快递、轻型环卫车辆(4.5吨以下)、办理货车通行证的轻型物流配送车辆基本为电动车。城市副中心使用的公交车辆基本为电动车。

牵头领导:刘贵明、董明慧、苏国斌、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国资委、区科委、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商务局、区邮政局

协办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教委、区园林绿化局、区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委

完成时限:年底前

8.京杭运河北京段水上服务区和待闸锚地具备船舶岸电供应能力。淘汰使用20年以上的内河航运船舶,在技术成熟、安全可靠前提下,优先采用电动等方式更新船舶。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交通局

协办单位:区国资委、区园林绿化局、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年底前

9.加快推进公交、环卫、物流等公共服务领域充电设施和城市公用充电设施建设,形成平均服务半径小于5公里的充电网络;城市副中心155平方公里范围内充电设施平均服务半径小于0.9公里。做好充电桩用地选址、配套设施建设等相关工作。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协办单位:区商务局、区交通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邮政局

完成时限:年底前

10.自1月1日起,全部轻型汽油车和重型柴油车实施国六(B)排放标准。

牵头领导:朱益军

主责单位:通州交通支队

完成时限:年底前

11.完善生态环境部门检测、交管部门处罚、交通部门监督维修的联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加大重型柴油车进京路口路检夜查执法力度,严禁超标车驶入,全年在进京路口和市内主要道路完成23.6万辆次以上的重型柴油车检查。

对于一年内超标排放车辆占其车辆总数10%以上的运输企业,生态环境和交通部门将其列入超标车辆数据库或重点监管对象。

对定期排放检验初检或日常监督抽测发现的超标车、外省区市登记的车辆、运营5年以上的老旧柴油车等排放检验数据的年度核查率达到80%以上。

牵头领导:朱益军、倪德才

主责单位:通州交通支队、区生态环境局、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年底前

12.对于物流园、工业园、货物集散地、公交场站等车辆停放集中的重点场所,以及物流货运、工矿企业、环卫、邮政、旅游、维修等重点单位。加大精准入户监管执法力度,强化入户监督抽测,全年完成1.2万辆以上。督促重点用车大户更新淘汰不合格车辆,督促指导柴油车超过10辆的重点企业,建立完善车辆维护、燃料和车用尿素添加使用台账。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区交通局

完成时限:年底前

13.督促指导维修企业建立完善机动车维修治理档案制度,加强监督管理;建立排放检测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机制,实施机动车排放检验与维护(I/M)制度,实现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首检发现的尾气排放超标车辆在通州辖区内汽车维修企业进行尾气维修治理及处置的信息反馈率达80%以上。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交通局、区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年底前

14.积极主动加强与北三县进行移动源联合执法协同。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通州交通支队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15.按照有关要求,组织对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编码登记。未经过编码登记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

落实《关于划定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的通告》,加强对进入低排放区内作业的工程机械的监督检查,消除冒黑烟现象。

对于各行业老旧燃油工程机械、内燃机车,加快淘汰更新;加快新能源非道路移动机械的推广使用,铁路货场、物流园新增和更换的作业机械,主要采用新能源机械。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通州公路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16.在生产、销售和储存环节开展油品质量常态化监督检查,加大对储油库、加油(气)站和企业自备油库的抽查频次;在建立辖区内企业和单位非法储存燃油台账的基础上,每季度开展一轮全覆盖检查,依法依规关停并妥善拆除不符合要求的自备油罐及装置。发现油品质量问题的,追溯销售企业,涉及本辖区内的企业,市场监管部门对销售企业油品进行检查,涉及外地的企业,定期汇总情况报上级市场监管部门。

组织开展清除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行为,确保辖区销售的车用柴油和车用尿素质量抽检合格率达到100%。

加强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加大从柴油货车油箱、尿素箱抽取样品进行监督检查频次。

牵头领导:董明慧、苏国斌、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商务局、区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通州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17.协助市级部门推进重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工作,进一步完善重型柴油车远程排放在线监控系统。根据大数据分析情况,实施精准执法、提高效能。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18.积极配合上级部门落实《北京市推进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计划》要求,按照“铁路优先、公路优化、宜铁则铁、宜公则公”的原则,以大宗生产生活物资“公转铁”为重点,扎实推进货物运输结构优化工作落实见效。已配套建成铁路专用线的企业主要由铁路运输大宗物料,原则上,重点行业企业铁路运输比例力争达到50%以上。

牵头领导:董明慧、苏国斌、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交通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区商务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三)推进扬尘管控精细化

19.2020年通州区降尘量控制在6吨/平方公里·月以内。

牵头领导:王岩石、阳波、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区城市管理委、通州公路分局、各街道、乡镇

协办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年底前

20.各街道、乡镇降尘控制指标为6吨/平方公里·月以内。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各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前

21.每月对各街道、乡镇主要道路积尘负荷进行至少一次检测,并通报监测结果。按照市局反馈粗颗粒物监测数据,每月对乡镇和街道粗颗粒物数据进行通报。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2.对粗颗粒物排名、通报,排名长期靠后的乡镇(街道)由区生态环境督查办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督查检查、约谈等。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督查办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3.按照市级部门统一部署,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共同牵头实现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信息在市区两级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市、区、乡镇(街道)三级城管执法部门之间共享。其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按市级统一部署,组织所有房屋建筑工地,规模以上公路、水务、园林绿化、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地以及混凝土搅拌站、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和消纳处置场所安装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将数据信号统一接入施工工地扬尘视频监管平台,并动态更新。

牵头领导:阳波、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通州公路分局、区城管执法局、各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4.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认真研究工地扬尘管控强化措施,要求各施工单位尽快采用先进抑尘措施,全区施工工地扬尘防控标准全面提升。

各责任单位要切实落实《通州区扬尘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针对施工工地扬尘,区住建、水务、园林绿化、城市管理、公路等行业部门组织行业相关施工单位落实施工扬尘管控标准。各属地加强各类施工、拆迁拆违等项目扬尘管控,将扬尘管控纳入网格化监管工作重点,确保措施落实到位。严格实施建筑工程扬尘治理“双十条”要求,加大执法处罚力度,强化对扬尘违法行为主体的联合惩戒,加强对重大工程扬尘管控行为的监管处罚。各属地要牵头做好拆迁腾退土地再利用前的苫盖、围挡等工作。

牵头领导:王岩石、阳波、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水务局、区园林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委、通州公路分局、各街道、乡镇

协办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5.区城市管理委牵头组织对城市道路“冲、扫、洗、收”新工艺作业率提高到92%,

区城市管理委会同通州公路分局、区农业农村局等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所属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不断提升全区道路清扫保洁水平。其中区城市管理委负责指导和监督城市道路、背街小巷及街道、乡镇道路的清扫保洁工作;通州公路分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各级公路管理单位对高速公路、普通公路开展清扫保洁工作;区农业农村局结合美丽乡村建设任务指导和推进全区开展农村道路和街巷规范化保洁工作,将该项工作纳入乡镇、村长效管护考核范围。

区城市管理委要落实道路清扫保洁标准,规范机械化作业要求,逐级建立道路清扫保洁台账。对各属地道路路面尘土残存量进行考核评价,对问题突出单位进行通报、曝光。

通州公路分局组织对所属公路清扫保洁,定期进行检查并通报评估结果,对清扫保洁水平较差单位采取约谈、扣分、处罚等措施。

各街道、乡镇落实各级各类道路清扫保洁标准,规范机械化作业要求,加大清扫保洁资金投入,进一步做好属地街巷和农村道路清扫保洁,确保各级道路尘土残存量应达到相应标准要求,提升道路洁净度。

加大对各街道、乡镇道路清扫保洁和降尘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

牵头领导:王岩石、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通州公路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各街道、乡镇

协办单位:区财政局、区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6.各街道、乡镇每月更新裸地台账,做好裸地等面源扬尘精细化管理,采取绿化、生物覆盖、压实、硬化等措施,分类治理拆迁拆违、“小微工程”、架空线入地工程等扬尘污染,并定期维护。区园林绿化局牵头做好城市副中心公共裸地治理,制定专项计划,年内基本完成裸露树坑、树池及绿化用地采取种植、物料填充(树皮、石子、陶粒等)等方式整治;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按照分类治理原则,牵头做好短期不开发地块裸露地面生物覆盖工作。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园林绿化局、各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7.组织开展保护性耕作、耕地休耕试点、农机作业扬尘治理等,有效加强农业农村扬尘管控。

牵头领导:王岩石

主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28.按照北京市预拌混凝土行业减量集约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区住房城乡建设委牵头,年底前,区内13家在产预拌混凝土搅拌站完成绿色生产和密闭化升级改造,达到北京市《预拌混凝土绿色生产管理规程》要求。

牵头领导:阳波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办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年底前

29.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对区内的3家登记备案的沥青混合料搅拌站进行测评,测评结果向社会公示,推动沥青混合料搅拌站开展绿色升级改造,达到北京市《沥青混合料搅拌站绿色生产技术指南》要求。道路建设管理单位在工程招投标中应明确要求采用符合绿色生产要求(三星及以上)的沥青混合料搅拌站作为沥青混合料供应商。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通州公路分局

协办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年底前

30.完善源头严控、过程严管、后端严惩的建筑垃圾运输车辆闭环管理体系。区城市管理委要加强与交管、经信部门对车辆数据进行对接,通过电子监控设备等科技手段,依法严处非法承担运输任务的车辆、所属车企。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协办单位:通州交通支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31.按照全市统一部署,组织新开工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地安装渣土运输车辆车牌识别与洗轮机监测功能视频监控设备,加强对施工工地落实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进门查证,出门查车”制度情况的检查,定期通报工地渣土车违规情况,对违规严重的项目责任单位,采取通报、约谈、暂停投标资格等手段,督促整改到位。

牵头领导:阳波、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年底前

32.按照本区生态环境督查年度相关工作计划,结合线索移送情况,对各职能单位日常工作中扬尘管控责任落实情况实施督察,按照扬尘控制工作具体情况,研究开展扬尘管控专项督察,切实压实属地责任。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督查办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33.区城市管理委组织开展城市道路尘土残存量检测、考核,定期向社会公布考核排名情况。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34.区城管执法局加强扬尘执法相关信息公开,曝光违法行为。每月对各街道、乡镇涉及扬尘类处罚情况进行通报,对大气环境质量差,扬尘类违法问题多发,疏于管理,且处罚量低街道、乡镇要及时通报。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四)推进生产生活排放减量化

35.组织完成医药制造、化学品制造、印刷等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实现国家排污许可管理名录规定的行业“全覆盖”。强化证后执法,首次核发排污许可证后,三个月内组织开展专项检查。严厉处罚无证和不按证排污行为,实现核发一个行业、清理一个行业、规范一个行业。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36.完成本市下达的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任务。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完成时限:年底前

37.全年完成退出一般制造业和污染企业13家以上。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要求,坚持减量发展,聚焦人均、地均产出等指标。

牵头领导:苏国斌

主责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各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前

38.严格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定期开展排查整治工作,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严防“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各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前

39.落实《2018-2020年北京市镇村产业聚集区整治升级工作方案》要求,开展镇村产业聚集区年度考评,对本区评价排名后15%的镇村产业聚集区,采取疏解、淘汰、整合、升级改造等措施,实现“腾笼换鸟”、提质增效。2020年与2017年相比,镇村产业聚集区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下降20%左右。

牵头领导:苏国斌

主责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协办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前

40.推进工业涂装、医药制造、家具制造等涉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行业企业深度治理和精细化管控。对年排放量超过10吨的企业依法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对挥发性有机物控制水平和削减潜力进行评估,按照《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及相关标准要求,组织重点行业企业实施“一厂一策”深度治理,全年完成数量不低于7家。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各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前

41.落实《北京市推进机动车维修行业污染防治能力提质升级2019-2020年行动方案》要求,力争完成全区维修企业在用喷烤漆房的标准化治理改造(或退出),全年完成数量不低于53家。

积极推广汽车维修喷涂用漆使用水性漆和低排放辅料活动,增强企业进行漆房标准化技术改造的积极性。城市副中心重点区域的汽修企业基本退出钣金、喷涂工艺。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交通局

协办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年底前

42.针对生产、流通环节,严格执行北京市《建筑类涂料和胶粘剂挥发性有机化合物含量限值标准》,每月对生产企业、超市、建材市场的建筑涂料、胶粘剂进行抽检、抽查。

牵头领导:苏国斌

主责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完成时限:年底前

43.针对建筑涂料、胶粘剂使用环节,住房城乡建设、公路、城市管理等单位在政府投资的建设工程中自行或委托社会化监测机构进行抽检、抽查,全年抽检覆盖率达到10%左右,确保使用达标产品。

牵头领导:阳波、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通州公路分局、区城市管理委

完成时限:年底前

    44.开展印刷、家具、医药、化学品制造、机械、电子、汽修等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对照国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标准》以及相关标准,依法查处环境违法问题,督促不合规企业6月底前完成治理改造。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区交通局、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完成时限:按时间节点完成

    (五)推进能源消费清洁化

45.巩固无煤化成果

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委牵头不断完善平房户煤改清洁能源长效机制。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分别加大查处违法销售和使用散煤行为。

牵头领导:王岩石、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城市管理委、区城管执法局、区生态环境局、各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46.开展节能效果未达到民用建筑节能标准50%的既有城镇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根据平房户自愿申请、通过实施煤改清洁能源取暖设备安装且经评定为A、B级的农宅,进行节能保温改造,提升建筑节能水平。

加大力度推进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推广应用绿色建筑材料。加大新建建筑中超低能耗建筑比例,对有条件公共建筑按照超低能耗建筑节能标准进行改造。

牵头领导:阳波

主责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委

协办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规自委通州分局、区财政局 区城市管理委、相关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六)强化空气重污染应对,加强区域联防联控

47.落实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按照市级部门要求及时更新应急减排清单,实施分类、分级差异化管理,完善“一厂一策”减排措施。

空气重污染期间,加强督查检查执法,督促落实“一厂一策”等各项减排措施,发挥对重污染的削峰降速作用。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48.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

加强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与邻近河北、天津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协调解决跨区域大气环境问题。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七)强化基础保障能力

49.生态环境、公安、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据职责,组织开展贯穿全年的环境问题执法检查;利用热点网格、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新手段、新技术,实施精准执法;在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点领域加强联合执法、行刑衔接,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大气违法行为,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

牵头领导:朱益军、苏国斌、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管理局、通州公安分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50.全面完成餐饮业提升整治工程,探索居民住户餐饮油烟治理升级改造。

开展餐饮专项执法,聚焦重点(排放强度大、反复投诉),相关部门要开展贯穿全年的餐饮业专项、联合执法行动,对违法案件发现一起、整治一起,督促餐饮企业达到北京市《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相关街道、乡镇

协办单位:区商务局、通州公安分局、区消防支队、区城管执法局、区市场管理局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51.组织街道、乡镇依据《北京市通州区委关于印发通州区环境保护工作职责分工的通知》(京通发〔2016〕26号)及《北京市街道办事处条例》,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完善更新污染源台账,充分发挥环保网格化管理及“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作用,对突出环境问题及时发现、快速解决。

牵头领导:倪德才

主责单位:区生态环境局

协办单位:各街道、乡镇

完成时限:长期实施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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