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味中国”音频、摄影作品征集展播活动
活动内容:
面向全国基层群众征集与春节文化生活、民俗有关的,具有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的原创音频和摄影作品,征集到的作品将在国家数字文化网、微信等平台进行展播和群众投票,将评选出若干优秀作品,并向优秀作品作者发放奖品。
为展示基层民风民俗,弘扬传统文化,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联合中国文化馆协会举办“年味中国”音频、摄影作品征集展播,面向全国基层群众征集与春节文化生活、民俗有关的,具有文化内涵和地域特色的原创音频和摄影作品,征集到的作品将在国家数字文化网、微信等平台进行展播和群众投票,将评选出若干优秀作品,并向优秀作品作者发放奖品。
一、筹办机构
主办单位:
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中国文化馆协会
协办单位:
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
各省级文化(群艺)馆
支持单位:
天闻数媒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二、工作流程
1.自本方案下发之日起,文化共享工程各支中心组织开展本地区的音频、摄影作品征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提交作品。
2.文化共享工程各支中心收集本地区群众提交的作品,并结合征集要求、作品内容和质量,对作品进行审核和推荐,于2017年2月8日前,将推荐作品汇总发送至共享工程北京市分中心:bjgxgc@yeah.net,邮件标题格式:“XX区县年味中国作品推荐”。
注:每个单位最多推荐5个音频作品和5幅(组)摄影作品。
3.2月16日至22日,作品开放网上投票,各单位发动群众参与投票。
4.2月23日至长期,结合群众投票和专家评审选出优秀作品,优秀作品在国家数字文化网、微信公众号进行展示。发展中心对优秀作品作者发放奖品。
三、征集要求
(一)音频作品要求
1.作品须以真人讲述春节文化、春节民俗故事为主题,内容须适合用声音表达、呈现,符合收听规律,录音者应注意语言表达礼仪。
2.作品应生动、形象、有感染力,注重讲述,注重故事内容,体裁形式不限。原则上,作品时长应在5分钟左右,如对表现内容确有需要,可以压缩或增加时长。原则上,作品应使用普通话录音,如对表现内容确有需要,可采用方言,但应尽量保证更多群众可以听懂。
3.可以通过专业录音设备录音,也可以通过手机等进行录音;音频格式可以是mp3,wav,ogg,amr;录音口齿清晰,表达清楚;录音可以配音乐和音效,渲染气氛,烘托主题。
(二)摄影作品要求
1.作品须以乡村春节文化、民俗为主题,真实捕捉乡村群众的春节文化生活,热闹的春节民俗。
2.拍摄者户籍不限,但作品必须拍摄于乡村。
3.作品须客观真实,风格体裁不限,单幅、组照(3-5幅)不限,彩色黑白均可。作品须提供JPEG格式,长边不小于3000像素,含拍摄信息(EXIF)的电子文件。
4.谢绝提供改变原始影像的作品(照片仅可做亮度、对比度、色饱和度的适度调整,不得做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
(三)音频、摄影作品通用要求
1.作品征集截止时间为2017年2月8日。
2.作品提交时应配有标题及简短介绍文字,如创作过程、录制(拍摄)地点等,作者须提供真实个人信息。请在提交作品的邮件中,以下表格式提供作品及作者信息:

作品标题

 

作品介绍

 

录制(拍摄)地点

 

作者姓名

 

联系电话

 


3.所有提交作品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对于优秀作品,主办方有权收入文化共享工程数字资源库,并有权在相关媒体、出版物及展览、展示等宣传活动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5.凡提交作品的作者,均视为已同意并遵守上述要求。
附件:
征集展播海报图(共六种,可选用)



2017/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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