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故事丛书》之《漕运仓储那些事儿》第54期
  古通州的发展,得益于京杭大运河的开发和漕运的兴起,以及随漕运而来的商流、客流。金代通州(辖潞、三河两县)民户不满3.5万,人口不满10万。但在其后800年间,则以漕运中枢、水陆都会的地位和作用,一跃成为中国民城。
  在漕运年代,通州城外运河沿岸,分布着东关、北关与两关之间三个商务码头和大棚村客运码头,此外还有张家湾城边的客运码头。那时候通州是漕运、仓储、京东行政中心,经济、贸易、文化繁荣,被称为“九重肘腋之上流,六国咽喉之雄镇”,本书介绍了《潞河督运图》、张家湾漕运码头、通州石坝剥运码头、通州的漕运会馆、通州漕运文物等,将通州的漕运故事娓娓道来。

通州故事丛书
  近年来,在通州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全区文化工作者系统梳理了通州历史文化,先后出版了《北京城市副中心 · 通州历史文化丛书》(三卷)、《北京城市副中心 · 通州历史文化遗产精粹》、《通州历史舆图》、《漕帮秘籍》等, 让更多的人了解通州历史,了解通州运河文化。2018 年,挖掘整理通州运河文化遗产专项研究成果《大运河文化带 · 通州故事丛书》通俗读本,丛书共 10 册。
  1、说说三庙一塔那些事儿 2、说说通州水系那些事儿 3、说说漕运码头那些事儿 4、说说漕运仓储那些事儿 5、说说张家湾古镇那些事儿 6、说说安清漕帮那些事儿 、7说说延芳淀皇苑那些事儿 8、说说延芳淀皇苑那些事儿 9、说说老通州洋人那些事儿 10、说说运河民俗那些事儿
  本期,小文继续给您带来《漕运仓储那些事儿》之通州的漕运经济
  通州商业的繁盛与漕运的关系是毋庸置疑的,如《嘉靖通州志略》所言 :“通州密迩京师,当东西南北之冲,水路要会,天下财货集焉。是以逐末者多,务本者少。”清代亦如此,据《康熙通州志·封域志·风俗》记载:“走集之交, 聚会之所 ;习为商贾,勇于奔竞。”但是,要说漕运到底是如何促进通州商业繁荣的,不得不说一项叫作“随船土宜” 的制度。
  所谓“随船土宜”,从字面意思说,就是漕船运粮的同时, 可以捎带点当地土特产,并且一定数量的土特产可以免征税钞。这种制度早在明代已经形成,但是数量不大,成化(1465—1487 年)时期,每船准带土宜 10 石嘉靖(1522—1566 年)末,允许带40 石,万历(1573—1620年)时期,增加到60 石。到清代,朝廷对漕船携带“土宜”的限制逐渐放宽。之所以这样,是因为朝廷知道运输成本太高,途中各种花费太高,运丁太苦,放宽政策,可以从一定程度上保护运丁的积极性。如雍正七年(1729 年)谕令 :“旗 丁驾运辛苦,若就粮艘之便,顺带货物至京贸易,以获利益,亦情理可行之事。”(《清朝续文献通考·征榷》)从掌握的史料看,各省漕粮,由各帮船运丁在各州县将粮食运到通州期间,沿途有关卡闸坝无数,到京通交粮还有仓场衙门和坐粮厅。这里面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形成政策的,朝廷规定的各种附加费用,如芦席税,无论正、改兑漕粮,每两石征席一张,全漕 400 万石须征席 200 万张。江南、浙江、江西、湖广等省,正兑米石都附加征收楞木松板,每两石征收楞木一根、松板九片。
  又如专供运丁运粮沿途开支的费用,有的给米,有的给银两,就是所谓的“漕运赠贴”。因地域不同,称谓也不 同,江南谓之漕赠,浙江谓之漕截,山东、河南谓之漕耗,江西、湖广谓之贴运。各省标准不一,或收银两,或收粮米。据《光绪顺天府志·经政志三·漕运》记载,康熙九年(1670 年),朝廷规定 :“江安、山东、河南每米百石征银五两、 米五石。苏、松、常、镇四府,每米百石征银十两、米五石。浙江每石征漕截银三钱四分七厘。江西每石征赠银三分、 赠米三升,副耗米一斗三升。湖广无加赠银米。”每船漕粮 按500 石计算,数量也大得惊人啊。
  又例如,作为雇用舟车的转运费(称水脚银)因地域不同,也视距离远近和运送难易程度而论。除以上所规定的附加费用,还有一种情况是给各处官吏的好处费,也就是各种“潜规则”。如领运官、押运官、催攒稽查官的好处费,淮安漕督衙门、京通坐粮厅和仓场衙门的贪索费难以计数。在清朝档案中,有这样一件历史档案记录了在各处的打点费用。嘉庆四年(1799 年)十二月十六日,陈大文奏查明山东省漕帮旗丁经费陋规开列清单中记载 :“通州坐粮厅,验米费银四百两,仓场衙门、科房、漕房等费,自八十两至二千余两不等。又本帮领运千总使费银七百两,及本卫守备、年规银四百十二两,生节规十六两。其总漕、巡漕及粮道各衙门皆有陋规。下至班头军牢轿马,自数两至数十两,不一而足。”该资料记载山东漕船帮所花费银,相比之下,湖广、江南漕船,路途更为遥远,所花费用必然更为巨大。
  在这样的情况下,运丁叫苦不迭,各府州县也有怨言。为了保护运丁的积极性,维持漕运的顺畅运行,从明朝开始,朝廷就规定各漕船可以带少量土特产,贴补途中各项花销。到了清朝,限制逐渐放宽。雍正朝规定每船可带土宜 100 石。雍正八年(1730 年)又规定漕船头舵工人(二人)每人准带土宜3 石,每船水手合带土宜20 石,总计每船所带免税土宜 126 石。嘉庆朝又准每船增加 24 石,“共是一百五十石之数”。(《清朝续文献通考·征榷》)道光八年(1828 年)增为 180 石,道光年间漕船以 6326 艘为计,共带免税“土宜” 总计为1138680 石。当然,漕船实际携带的货物比这个数目要多出很多,因为每艘船往往要超过规定的量,超过的部分只需按规定缴纳税钞即可。
  明代天启年间的工部尚书王佐曾说 :“漕规每船正粮不 过五六百石”,而所装载私货“不啻数倍”。这与康熙年间 的记载,“其夹带之货多于额装之米”相一致。如前所述, 清前期,漕船在万艘以上。雍正以后逐渐减少,从雍正到咸丰前期都能维持在6000 艘以上。根据江太新和李文治先生合著的《清代漕运》严密推算,以道光朝的 6326 艘计算,由南往北,所带各种货物,包括自己所带土宜和随载客商货物合计,可能在600 万石到900 万石之间。

  运河航船和运河西岸堆放的物品
  南方来的漕船携带南方商货到北方,所带货物部分沿途出售,绝大部分都运到通州。所运货物种类繁多,主要 有农产、棉纺织品、丝织品、油类、酒类、干鲜果品、各 种食物、纸张、竹木藤器、杂货、铁铜器、药材十二大类 货物。其中每一类下面又有若干小类,共计近千种货物。仅就纸张来说就有几十种。
  漕船到通州土、石二坝交兑完毕后,将北方的商货带回南方,所带商货,主要是农产品及农副产品,诸如梨、枣、核桃、板栗、瓜子、柿饼、豆、麦、棉花、烟草等。据《清代漕运》考证,携带数量,准带60 石免税,在规定之外须按章纳税,每石税银4 分。漕船由北而南系回空,携带商货税额又很低,运河沿线城市,尤其是南方经济发达的城市,需求量之大,可想而知,所带商货为数必然更大。
  遥想当年,万舟骈集于通州城东门外,南来货物汇集于东关码头,然后再从此处运到北方各地。漕船交完粮后, 捎带北方货物。北方各地商品也聚集在通州,由通州上船, 运回南方各地。
  这样一来,五岭南北的“广货”,川黔地区的“川货”, 塞北的“皮货”,各地的粮食、土特产品,经漕船、商船以 及驼队运至通州。南北物资咸集于此,通州不仅成为漕运仓储中心,也是名副其实的南北商贸中心。
  漕运的兴盛促进了通州漕运经济的繁盛。明清时期,通州漕运经济,尤其是商业的繁盛主要表现在 :
  第一,漕运商业的繁荣催生出了几大产业的发展。随着漕运“土宜”政策的放宽,南来北往的商品云集通州, 形成了几个与之相关的商业贸易链。
  一是粮食交易产业。由于各类物资的交易转运,在通州码头附近形成了不同门类的交易市场。由于土坝、石坝严禁私人船舶停靠,在土坝黄亭子以南,各省运来麦、稻、杂粮的商船在此停泊,出现了很多粮食交易市场,在东关形成了“粮食市”“江米店”等地名,即与此有关。“粮食 市”位于东关运河西岸,为民间粮食存储及交易场所。南 方的大米,北方的小麦多运到这里进行批发和销售。据《光绪通州志·艺文·查办堆房堆贮客麦疏》记载,清乾隆年间,“凡山东、河南及直隶之大名、天津,江南之徐州”的粮食, 都“装运来通”。通州“东关有永茂、永成、福聚、勇源四 大碓房”,专供粮商堆贮之用。“每石无论停贮久暂,得价 一分租给商人”。碓房“当年销售大半,至次年新麦运到, 即将上年之麦全行粜完,从无堆积,此历年兴贩销售之成规也”。正常情况下,碓房一年贩卖粮食额度在 50 余万石, 也就是 6250 万斤。如“(乾隆)四十年(1775 年),运到麦 五十五万四千(石)有余,至四十一年春夏之交,全行销售。四十一年所到则有六十四万(石)有余,除当年粜卖,余至四十二年,亦已全卖清楚”。通州东关粮食市是顺天府 地区最大的民间私营粮食货栈、市场和批发销售基地,对京师的稳定起着重要作用。
  二是日用百货业。在旧城东北部,集中形成粮食市、江米店、果子市、瓷器市场、鱼市等各类专业市场,专门 进行批发和零售。果子市位于东大街东端南北两侧,漕运 兴盛时,成为商业繁荣区,此地为水果交易市场,曾名果 子街。清乾隆初年,以东大街为界分为南果市和北果市,街内有南北果子栈。清末,尚存果品店20 余家。茶叶货栈称茶庄,曾设在通州和张家湾两处。明代始设在张家湾,不叫茶局叫茶庄,随着码头的北移而迁到通州。山西茶商开办的茶庄有“大盛川”“大德恒”和“玉川”,是通州茶 行中最大的三座,连同北关的“振兴”“公祥”等一共八家。 各茶庄都设茶栈,每年共批发去往华北、西北、东北乃至俄罗斯的茶叶达十万箱。

202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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